在招聘环节中,HR作为企业与员工之间的桥梁,需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同时也要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,公司不想给员工交社保”这一问题,本质上涉及法律合规与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原则,HR必须明确立场: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,不可规避或妥协,以下从法律风险、招聘策略、沟通话术及员工管理四个维度展开详细说明。

法律风险底线:社保缴纳是不可逾越的红线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《劳动合同法》等法律法规,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,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,缴纳社保不仅是企业的责任,也是员工的法定权利,任何形式的“协商不缴”“现金替代”或“试用期不缴”均属违法行为,若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保,将面临以下风险:一是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,要求补缴社保及滞纳金;二是员工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;三是社保行政部门可对企业处以罚款,情节严重的还可能影响企业信用评级,对于HR而言,协助规避社保缴纳要求不仅违背职业操守,更可能使企业陷入法律纠纷,最终得不偿失。
招聘策略优化:从源头规避用工风险
既然社保缴纳是法定义务,HR在招聘环节应聚焦于如何通过规范管理降低用工成本,而非试图逃避社保责任,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:
- 明确用工形式:根据业务需求合理确定用工性质,对于全日制员工,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;对于非全日制用工(如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,每周不超过24小时),可依法无需缴纳社保,但需明确双方权利义务,避免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。
- 优化薪酬结构:在合法合规前提下,通过设计合理的薪酬结构降低社保缴费基数,在符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要求下,将部分薪酬以“交通补贴”“通讯补贴”“绩效奖金”等形式发放,但需注意补贴项目需符合税法规定,且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,HR需与财务部门协作,确保薪酬结构合法且具有竞争力。
- 试用期管理规范:部分企业存在“试用期不缴社保”的误区,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,企业应自用工之日起为员工缴纳社保,HR需在招聘时明确告知员工试用期社保政策,避免因误解导致员工不满。
- 背景调查与资质审核:对于高岗位员工或特殊技能人才,可通过背景调查核实其社保缴纳记录,了解其 previous employment 状态,避免因员工 previous 未缴社保导致企业补缴风险,审核员工身份信息、劳动合同签订记录等,确保用工主体合法。
沟通话术设计:合法合规传递企业政策
在招聘沟通中,HR可能会遇到员工对社保缴纳的咨询,此时需以专业、透明的态度回应,既不能隐瞒政策,也不能过度承诺,以下提供参考话术:
- 当员工询问“公司是否缴纳社保”时:
“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所有正式入职的员工均会自入职之日起依法缴纳社会保险(包括养老、医疗、失业、工伤、生育保险),缴费基数将根据您的工资标准及当地政策核定,个人部分会从工资中代扣代缴,您可以放心,公司的社保缴纳完全合规。” - 当员工提出“能否将社保折现”时:
“非常感谢您的关注,但社保缴纳是企业的法定义务,也是员工享受社会保障的基础,无法以现金形式替代,公司会在合法范围内为您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,例如补充商业保险、年度体检、带薪年假等,努力提升您的整体薪酬回报。” - 当员工对社保基数有疑问时:
“社保缴费基数是根据您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或入职首月工资确定的,具体会按照当地社保部门核定的上下限执行,公司会严格按照政策规定为您申报,确保您的社保权益不受影响,如果您有进一步疑问,我们可以提供当地社保政策的官方文件供您参考。”
通过此类话术,HR既能展现企业的合规性,又能传递对员工权益的重视,增强候选人对企业的信任感。

员工管理延伸:构建长期稳定的用工关系
社保缴纳不仅是法律要求,也是企业吸引和留住人才的重要手段,HR应将社保管理纳入员工关系体系,通过以下方式提升员工满意度:
- 政策透明化:在新员工入职培训中,详细讲解社保政策、缴费比例、申领流程等,帮助员工了解社保的长远价值(如医疗报销、养老金领取、购房资格等)。
- 福利差异化设计:在社保之外,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补充商业保险、企业年金、健康体检等福利,形成“法定社保+企业补充”的保障体系,提升员工整体福利水平。
- 动态合规管理:关注各地社保政策调整(如缴费基数上下限、比例变化等),及时更新企业内部流程,确保社保缴纳的准确性和及时性,避免因政策变动导致员工权益受损。
相关问答FAQs
问题1:如果员工自愿签署“放弃缴纳社保”声明,公司是否可以不为其缴纳社保?
解答:不可以,根据《社会保险法》规定,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,具有强制性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协商免除,即使员工自愿签署放弃声明,该协议也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,公司仍需为员工补缴社保,并可能面临行政处罚,员工事后可主张公司补缴,并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(如无法享受医保报销、养老金待遇等)。
问题2:对于灵活用工人员(如兼职、外包员工),公司是否需要缴纳社保?
解答:需根据用工性质判断,若双方属于“非全日制用工”关系(如每日工作不超过4小时,每周不超过24小时),且企业已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,则无需缴纳社保,若员工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(如长期固定在某岗位工作,接受公司管理指挥),或属于“假外包、真派遣”的虚假外包情形,公司仍需依法缴纳社保,建议HR通过签订规范的《劳务协议》或《外包服务合同》,明确双方权利义务,并保留考勤、工作量管理等方面的证据,避免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。

